岳飞(1103年3月24日-1142年1月27日),字鹏举,相州汤阴(今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人,北宋末、南宋初将领,中国历史上的著名将领。官至少保、枢密副使,封武昌郡开国公,因谋反罪被宋高宗赐死,宋孝宗为之平反,追谥武穆、追赠太师、追封鄂王,改谥忠武。
他于北宋末年投军,从1128年遇宗泽起到1141年为止的十余年间,率领岳家军同金军进行了大小数百次战斗,所向披靡,“位至将相”。1140年,完颜兀术毁盟攻宋,岳飞挥师北伐,先后收复郑州、洛阳等地,又于郾城、颍昌大败金军,进军朱仙镇。宋高宗、秦桧却一意求和,以十二道“金字牌”下令退兵,岳飞在孤立无援之下被迫班师。在宋金议和过程中,岳飞遭受秦桧、张俊等人的诬陷,被捕入狱。1142年1月,岳飞以“莫须有”的“谋反”罪名,迫令自鸩,与长子岳云和部将张宪同被杀害。宋孝宗时岳飞冤狱被平反,改葬于西湖畔栖霞岭。岳飞是南宋最杰出的统帅,他重视人民抗金力量,缔造了“连结河朔”之谋,主张黄河以北的抗金义军和宋军互相配合,夹击金军,以收复失地。岳飞治军,赏罚分明,纪律严整,又能体恤部属,以身作则,他率领的“岳家军”号称“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金人流传有“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哀叹,表示对“岳家军”的最高赞誉。
岳飞反对宋廷“仅令自守以待敌,不敢远攻而求胜”的消极防御战略,一贯主张积极进攻,以夺取抗金战争的胜利;他是南宋初唯一组织大规模进攻战役的统帅。岳飞的文学才华也是将帅中少有的,他的不朽词作《满江红·写怀》,是千古传诵的名篇,著有《岳忠武王文集》。
生平
少时经历
宋徽宗崇宁二年二月十五日(1103年3月24日),岳飞生于相州汤阴永和乡孝悌里,家中世代务农,是北宋政治家韩琦家的佃农。岳飞力量惊人,能开三百斤弓,八石之弩,且拜师于弓术名家周同,能左右开弓。宣和四年(1122年)冬,岳飞从军,旋因其父岳和病故,回到家乡守孝三年。宣和六年(1124年)冬,再次投军,翌年驻地沦陷于金军之手,战败还乡。宋钦宗靖康元年(1126年),第三次投军。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年)年,以越职上书言事,被夺官。对于这三次从军经历,各种史书众说纷纭。
成书于元代的《宋史》记载岳飞在下冤狱时,主判大理寺寺丞何铸命岳飞脱衣受审,“飞袒而示之背,背有旧涅‘尽忠报国’四大字”。何铸为岳飞申诉冤情不得,秦桧改派万俟卨审理。
清代钱彩的历史评书《说岳全传》演绎成岳飞在第四度投军时,其母以针在岳飞的背后刺上“精忠报国”,后以醋墨敷彩,于是留下了“岳母刺字”这个故事。
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年)八月,岳飞投奔借通直郎、直龙图阁、河北西路招抚使张所[7]军中,受到赏识,借补修武郎、阁门宣赞舍人,充中军统领;不久,又借补武经郎,充中军统制。九月,张所命都统制王彦率岳飞等七千人北渡黄河抗金。张所不久被撤职流放,河北西路招抚司随之撤销。在进军途中,岳飞与王彦意见不合,后遂脱离王彦单独行动,但众寡不敌,重归王彦被拒,于是南下投奔延康殿学士、京城留守、兼开封尹宗泽。岳飞以不服主将号令当斩,被宗泽赦免,仅免官待罪。早期抗金
建炎二年(1128年)七月,宗泽病逝,杜充接任东京留守。八月,岳飞再次在汜水关击败金军,升转武功郎。杜充命令岳飞去消灭张用、曹成、王善等被原宗泽招安但在其死后不受约束的部队,岳飞以所部八百人死战,升转武经大夫。接着,岳飞奉命解救盗匪杜叔五、孙海围困的东明县,升转武略大夫,借补英州刺史。岳飞再救援被王善围困的淮宁府,升转武德大夫,实授英州刺史。
建炎三年(1129年)六月,杜充撤往建康府,岳飞苦谏不从,开封失守。不久完颜宗弼率金军南下建康,杜充所部战败,率亲兵三千投降。岳飞退屯建康东北的紫金山,后四战收复常州。宋高宗从海上逃走,金军从海道追出三百多里,仍然没能抓住他,随即在大肆掳掠后北还。
建炎四年(1130年)三月,宋高宗从海上返回越州,任命张俊为浙西路江东路制置使,“诸将并受节度”,命其收复建康。四月,岳飞在清水亭首战告捷;五月,进屯牛头山,率三百骑兵、两千步兵在建康城西北十五里击败完颜宗弼,收复建康。六月,岳飞随张俊讨伐沦为盗匪的原统制戚方,以三千人在广德军东南约七十里的苦岭击败戚方,戚方投降张俊。
岳飞回到张渚镇,因为即将离开,在房东张大年的屏风上题词:
近中原〔板〕荡,金贼长驱,如入无人之境;将帅无能,不及长城之壮。余发愤河朔,起自相台,总发从军,小大历二百余战。虽未及远涉夷荒,讨曲巢穴,亦且快国雠之万一。今又提一垒孤军,振起宜(兴),建康之城,一举而复,贼拥入江,仓皇宵遁,所恨不能匹马不回耳! 今且休兵养卒,蓄锐待敌。如或朝廷见念,赐予器甲,使之完备,颁降功赏,使人蒙恩;即当深入虏庭,缚贼主碟血马前,尽屠夷种,迎二圣复还京师,取故地再上版籍。他时过此,勒功金石,岂不快哉!此心一发,天地知之,知我者知之。建炎四年六月望日,河朔岳飞书。
张俊回朝后“盛称岳飞可用”,于是岳飞升转任武功大夫、昌州防御使,通州镇抚使兼知泰州。 完颜宗弼北上后,与完颜昌会师攻打楚州。宋高宗命张俊援救楚州。张俊命并非嫡系的岳飞出战,又命刘光世为岳飞后援。岳飞于九月赶到承州,但未能解楚州之围,楚州失陷。岳飞无险可恃,撤军而还。同年六月,御前五军改为神武军,韩世忠所部为神武左军,张俊所部为神武右军都统制,两人均为都统制;辛永宗所部六千人为神武中军,王燮所部一万五千人为神武前军,陈思恭所部万人为神武后军,三人均为统制。。御营司五军改为神武副军,辛企宗所部为神武副军,辛企宗为都统制;李横所部为神武左副军,颜孝恭所部为神武右副军,两人均为统制。后神武右副军统制颜孝恭改任江南东路安抚大使司统制,空缺由岳飞填补。。十月,岳飞升转亲卫大夫、建州观察使。十二月,神武副军都统制辛企宗因镇压福建范汝为之乱不力而被削职,岳飞的“神武右副军”改名为“神武副军”,并升迁为都统制。 绍兴二年(1132年)正月末,岳飞被任命为知州、兼荆湖东路安抚使、都总管,统率军马前往潭州。二月,主战派头号人物李纲被起用为荆湖、广南路宣抚使,岳飞等将领划入李纲部下,讨伐湖东路的盗匪曹成。当时岳家军的兵力为一万二千余人,岳飞以二千人驻守吉州(今江西吉安市),以其余的一万多人进攻曹成的部队。战斗中岳家军占尽优势,但曹成部下悍将杨再兴骁勇异常,先是攻入岳家军第五正将韩顺夫的营地,将韩砍折一臂而死,后又杀死了岳飛的胞弟岳飜。但杨再兴最终被岳家军俘虏,被岳飞收服而成为日后岳家军的著名悍将之一。李纲称赞岳飞“年齿方壮,治军严肃,能立奇功,近来之所少得”,断言他“异时决为中兴名将”。闰六月,岳飞升三官为中卫大夫、武安军承宣使,仍属从五品。讨伐曹成后,岳家军兵力增一倍,达二万三千到四千人左右,与韩世忠、刘光世、张俊等军相差不多。 绍兴三年(1133年)九月,岳飞第二次朝见宋高宗。宋高宗亲笔书写“精忠岳飞”四字,绣成一面战旗,命岳飞在用兵行师时作为大纛。又任命岳飞任江南西路舒蕲州制置使,将驻守蕲州的统制李山,屯扎江州的统制傅选两支部队并入岳家军,将淮南西路舒州和蕲州的防务并入岳飞的防区。岳家军的军号也由“神武副军”升格为“神武后军”,但岳飞的官衔却由都统制改回统制,这是因为他的资历尚浅,还不能和“神武左军”都统制韩世忠、“神武右军”都统制张俊相比。
1134年击走李成
岳飞率岳家军的第一次北伐发生于绍兴四年(1134年)五月至七月期间。岳飞率岳家军三万五千人左右打败伪齐刘豫的部将李成等人,成功地收复了前一年南宋失去的襄阳府镇抚使李横的辖地,以及额外的原由刘齐控制的唐州和信阳军。
镇守襄汉
克复襄汉后,岳飞面临的是新恢复的中原地区的后勤防务问题,这是以后直到金哀宗时金国被灭中原被克复后都一直困扰宋军的问题。这些地方因为“久罹兵火”,原来的居民“或被驱虏,或遭杀戮,甚为荒残”,以至于“百里绝人,荆榛塞路,虎狼交迹”,“野无耕农,市无贩商,城郭隳废,邑屋荡尽,而粮饷难于运漕”。凡是这样克复失地的宋军,都有一个两难的防务问题:“若少留将兵,恐复为贼有”;“若多留将兵,唯俟朝廷千里馈粮,徒成自困,终莫能守”。
因为后勤的问题,岳飞只能将主力撤回,留少量兵力戍守。张旦被任命为唐州邓州郢州襄阳府安抚使、兼襄阳知府,牛皋为安抚副使,李道任唐州邓州郢州襄阳府四州都统制,配置军士2000人,守卫襄阳府;周识和李旦率150名军士守郢州;孙翚和蒋廷俊率200名军士守随州;舒继明和訾谐守信阳军;戍守襄阳府的2000人中分拨出来一部分,由高青和单藻带领守唐州,由张应、党尚友和邵俅带领守邓州。这些官员在收复的防区内整治防务,恢复生产。伪齐刘豫李成的军队虽然不时骚扰,却始终不能夺回襄汉六郡的控制权。襄汉六郡原来分属京西南路和京西北路,这次收复之后,宋廷为统一管理,单设襄阳府路。除在襄阳府设安抚使司外,不按制度设置“差监司”、即转运使司等文人监军系统,“止委制置使岳飞措置”。这是战时对宋朝历来的文人控制武将军队的反动,对提高军队的战斗力有一定的影响。
此时岳飞作为武将不敢居功,上奏说自己“人微望轻,难任斯职”,要辞去制置使并请求宋廷另“委任重臣,经画荆、襄”。宰相赵鼎认为:“湖北鄂、岳,最为沿江上流控扼要害之所,乞令(岳)飞鄂、岳州屯驻。不惟淮西藉其声援,可保无虞,而湖南、二广、江、浙亦获安妥。”宋高宗同意赵鼎的主张,确定岳飞改驻荆湖北路的首府鄂县(今湖北鄂州),自此岳家军的大本营就定在了鄂州。
救援淮南西路
绍兴四年(1134年)九月,伪齐刘豫发动秋季攻势伐宋,扬言要“直捣僭垒,务使六合混一”。金军由左副元帅完颜宗辅、刚升任的右副元帅完颜昌和元帅左都监完颜宗弼的统率下,配合由刘豫之子刘麟指挥伪齐军,在九月下旬分路渡过淮河攻南宋。刘光世不战退兵江南,将整个淮南西路相让。张俊主张划长江而守,“当聚天下兵守平江,俟贼退,徐为之计”,以“坠马伤臂”为借口,拒不出兵渡长江攻击金军和伪齐军。宋丞相赵鼎派人监督张俊发兵,并奏请严惩张俊,但不了了之。结果,几路宋军全部防守于江南,张俊军守常州,韩世忠军守镇江府,刘光世军守建康府。长江北面的庐州(治合肥,今安徽合肥市)知州、兼淮南西路安抚使仇悆拒绝执行其上级刘光世的命令逃跑,刘光世派统制张琦来问罪,仇悆说:“若辈无守土责,吾当以死殉国!寇未至而逃,人何赖焉!”张琦只好作罢。仇悆以召募来的庐州和寿州(治下蔡,今安徽凤台县)守军几百人和二千乡兵几次打退伪齐攻势。十二月,刘麟又增兵攻打,完颜宗弼亲自为后继,所幸岳家军由鄂州赶到,统制徐庆和牛皋先胜一仗,岳飞后亲自赶到击败伪齐军,解了庐州之围。此时,金太宗病危将死,完颜宗辅、完颜昌和完颜宗弼撤兵。伪齐攻势瓦解。
绍兴五年的南宋军队整编
绍兴五年(1135年),金国左副元帅完颜宗辅去世,右副元帅完颜昌和元帅左监军完颜宗弼成为最有军权的将领。此时岳家军的规模从三万多人的规模增加到十万人左右的规模。这是因为杨幺军的壮丁六万人大都编入岳家军,再加上江南西路安抚司统制祁超、统领高道等部(约八千五百多人),和此后增拨的统领丘赟所部(近一千五百人);荆湖南路安抚司统制任士安、郝晸、王俊、统领焦元等部(约一万多人);以及张浚都督府左军统制杜湛改任岳飞统辖的黄州武将知州带来的几千蔡州兵。岳家军以后也大体维持十万左右这个数量直到岳飞被宋高宗和秦桧所害。十二月(阳历已到1136年),宋廷进行了全国范围的军队整编,分为“三衙军”和五大部“行营护军”。“三衙军”即“禁卫军”,由殿前司、马军司、步军司所辖部队组成。五大部“行营护军”中,(1)张俊一军为“行营中护军”,(2)韩世忠一军为“行营前护军”,(3)岳飞一军为“行营后护军”,(4)刘光世一军为“行营左护军”,(5)吴玠一军为“行营右护军”。五大部之外又将王彦的“八字军”编为“行营前护副军”。
从1135年军队整编至1141年绍兴和议,行营护军是南宋的基本军事力量,而三衙军则刚刚组建,除杨沂中统率的殿前司部队因由原来的神武中军改编而成、兵力较强,其它两部解潜统率的马军司部队只有两千骑兵,和颜渐统率的步军司部队都是新编无战斗力的部队。主力行营护军五大部有三个来源:一是源于南宋初年康王大元帅府的宋高宗嫡系御营军,如张俊、韩世忠、刘光世所部,岳飞最早也属这个系统,但因为上书被罢职而离开此军投入张所的军中;二是源于宗泽的东京留守司军,这是岳飞离开王彦后加入的、和金军战斗最多的部队,是岳家军的来源;三是源于吴玠的陕西军,吴玠一军原本没有名号,在这次整编中才得到了行营右护军的名号,被列入正规军。岳飞和吴玠二人都不是嫡系,是纯粹靠军功起家的将领,其部队是行营护军中的主力,尽管人数较少,但战斗力最强。参知政事李邴曾对宋高宗说:“陛下即位之初,韩世忠、刘光世、张俊威名隐然为大将,今又有吴玠、岳飞者出矣。”至此,岳家军前后更改了“神武右副军”、“神武副军”、“神武后军”和“行营后护军”四个军号。
1135年,由于岳家军的兵力变成了原来的三倍,岳家军也从原先十将的编制扩充至三十将的编制,每将的平均兵力是三千多人。到绍兴九年(1139年)岳家军增至八十四将,每将的平均兵力减至一千二百余人。 岳家军至少有十二统制“军”:1.背嵬军;2.前军[36];3.右军[37];4.中军;5.左军;6.后军;7.游奕军;8.踏白军;9.选锋军;10.胜捷军;11.破敌军;12.水军。其中背嵬军是绝对主力,名字学自韩世忠的同名统制军;游奕是巡回的意思;踏白是武装侦察的意思;其它军名都是增长士气的军号。
据绍兴九年(1139年)统计,这十二军共有22名统制、5名统领和252名将官分别率领,其中有正将、副将和准备将各84名。王贵任中军统制,张宪任前军统制,这二人是岳飞的副手,岳飞不在时可代替岳飞指挥其他统制,主持岳家军全军的事务;徐庆、牛皋和董先三人最为善战;此五人是岳家军的中坚人物。
岳飞北伐
遇害及平反
岳飞在收到十二道金牌班师回朝之时自称“十年之力,废于一旦”。岳飞回到京城之后,向高宗请辞。高宗当时没有答应他的辞呈。次年(绍兴11年)四月,拜枢密副使(从一品)。但是这次,岳飞请求拿回兵权,未得允许。
完颜兀术遗秦桧书曰:“汝朝夕以和请,而岳飞方为河北图,必杀飞,始可和。”绍兴十一年七月右谏议大夫万俟卨上书指控岳飞“爵高禄厚,志满意得,平昔功名之念,日以颓情。……而乃稽违诏旨,不以时发……伏望免飞副枢职事,出之于外,以伸邦宪”,[50]接着御史中丞何铸和殿中侍御使罗汝楫等亦相继弹劾。八月甲戌,罢岳飞之职务。此后岳飞闲居庐山。九月八日,岳家军鄂州前军副统制王俊向王贵告发岳飞在庐山曾致信鄂州张宪、岳云,要求张宪起兵造反,以迫朝廷恢复岳飞军职。十月,岳飞、岳云父子被逮捕,命御史中丞何铸、大理寺卿周三畏审讯。绍兴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刑部大理寺发布《刑部大理寺状》,认定岳飞“坐观胜负,逗留不进”、“指斥乘舆”(对皇帝不恭)、“致张宪意待谋反”等罪名成立,“飞狱成,寺官聚断,咸谓死有余罪”。大理寺按律:“临军征讨,稽期三日者,斩。”一般史家皆同意岳飞的死是件从头到尾都是件冤案。
事实上,岳飞真正的罪名还是“坐拥重兵……逗留不进”,宋朝皇帝的“祖宗家法”就是猜忌武将,绍兴七年(1137年),高宗已经警告他“犯吾法者,唯有剑耳”,只是当时议和还没成功,高宗仍需要岳飞来抵抗金人南侵,但从皇帝角度来看,岳飞已无法驾驭,高宗对岳飞的猜忌只有日益深重,绍兴十一年议和已成定局时,高宗再无顾忌,必杀岳飞“示逗留之罚与跋扈之诛”。绍兴十一年农历十二月廿九(1142年1月27日)除夕之夜,高宗下诏“特赐死”[58],在杭州大理寺风波亭命自鸩,并把岳飞枭首。目前史界以鸩死为通说,其余说法,尚有“拉胁而殂”(打断肋骨)或者赐自缢而死。
岳云及张宪被斩首则在赐死岳飞的一个月前,即绍兴十一年冬十一月二十七日遭到斩首。韩世忠认为岳云、张宪二人罪不致死,当面质问秦桧,但秦桧表示“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难道没有吗)?”另有一说为“或许有”。至于“莫须有”一词原本是韩世忠质询岳云与张宪的重罪事,后转嫁至岳飞身上。
岳飞前幕僚左朝散郎姚岳献言于秦桧:“乱臣贼子侵叛,州郡不幸污染其间,则当与之惟新。以叛臣故地,又与姓同,顾莫之或改”[63][64],遂于绍兴二十五年六月,岳州和岳阳军各改为纯州、华容军。
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十月,诏:“蔡京、童贯、岳飞、张宪子孙家属见拘管州军,并放令逐便。”。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六月,太子即位,准备北伐,七月下诏平反,追复少保、武胜定国军两镇节度使、武昌郡开国公,“以礼改葬,访求其后,特与录用”。乾道六年(1170年)七月,立庙祀于鄂州,额名忠烈。淳熙五年(1178年)九月,谥武穆(折冲御侮曰武 布德执义曰穆)。宋宁宗嘉泰四年(1204年)五月,追封鄂王[71]。宋理宗宝庆元年(1225年)二月,改谥忠武。岳飞葬在西湖栖霞岭,即杭州西湖畔“宋岳鄂王墓”,元人修宋史列志传记。
评价
宋人评价
岳飞在南宋评价甚高。朱熹与门生论岳飞,门生问:“岳侯若做事,何如张韩?"朱熹说:“张韩所不及,都是他识道理了。”门生又问:“岳侯以上者,当时有谁?”朱熹答道:“次第无人。”陆游有诗“剧盗曾从宗父命,遗民犹望岳家军。”宋孝宗对飞子岳霖说:“卿家纪律,用兵之法,张韩远不及。卿家冤枉,朕悉知之,天下共知其冤。”
《宋史》评价
善以少击众。欲有所举,尽召诸统制与谋,谋定而后战,故有胜无败。猝遇敌不动,故敌为之语曰:“撼山易,撼岳家军难。”张俊尝问用兵之术,曰:“仁、智、信、勇、严,阙一不可。”调军食,必蹙额曰:“东南民力,耗敝极矣。”荆湖平,募民营田,又为屯田,岁省漕运之半。帝手书曹操、诸葛亮、羊祜三事赐之。飞跋其后,独指操为奸贼而鄙之,尤桧所恶也。……高宗忍自弃其中原,故忍杀飞,呜呼冤哉!呜呼冤哉!
金人评价
岳飞于绍兴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儒略历1142年1月27日)被杀,南宋使节马上于绍兴十二年(1142年)正月带着正式照函从岳飞被杀的临安(今杭州)去金国囚禁宋钦宗和高宗生母韦太后的五国城(今黑龙江哈尔滨市依兰县依兰镇五国城村)接人。绍兴十二年(1142年)夏四月丁卯(5月1日),韦太后启程回宋。“皇太后偕梓宫发五国城,金遣完颜宗贤、刘祹护送梓宫,高居安护送皇太后。”同年八月,韦太后和刘祹到达临安。刘祹问南宋官员:“岳飞以何罪而死?”南宋接伴官回答:“意欲谋叛,为部将所告,以此抵诛。”刘祹嘲讽道:“江南忠臣善用兵者,止有岳飞,所至纪律甚严,秋毫无所犯。(刘邦)所谓‘项籍有一范增而不能用,所以为我擒’。如(岳)飞者,无亦江南之范增乎?!”
开禧二年(金泰和六年,儒略历1206年),金章宗写诏书招降吴曦时说:“且卿自视翼赞之功孰与岳飞?飞之威名战功,暴于南北,一旦见忌,遂被叁夷之诛,可不畏哉!”(且你自己评价一下自身能否比得上岳飞?岳飞这样的威名战功,南宋北金之人全都知晓;结果有朝一日被宋廷猜忌,就被杀且连累亲族,难道这还不可怕么!)金国皇帝于此直接承认岳飞的战力和威名。
金国女真将领最畏服岳飞,平日往往不直呼其名,而称其为“岳爷爷”。闻知岳飞死讯,喝酒相庆。被扣押在金国的宋使洪皓目睹此情此景,给南宋朝廷的密信中写道:“金人所畏服者惟飞,至以父呼之,诸酋闻其死,酌酒相贺。”
明代评价
明太祖认为神灵至上、不能加封,明初至景泰年间均承祖制并未加封过任何一位神祇,故将岳飞入祀历代帝王庙配宋太祖享。明神宗加封三界靖魔大帝忠孝庙法天尊岳圣帝君。
清人评价
王夫之评价:“岳飞之能取中原与否,非所敢知也;其获誉于士大夫之口,感动于流俗之心,正恐其不能胜任之在此也。受命秉钺,以躯命与劲敌争死生,枢机之制,岂谈笑慰藉、苞苴牍竿之小智,以得悠悠之欢慕者所可任哉。”
康熙帝也曾钦赐给岳飞23世裔孙、刑部掌印岳镇九伴朝銮驾和蟒服。
乾隆帝多次造访杭州岳飞墓,并且亲自撰写《岳武穆论》,还题对联一副:“两言臣则师千古,百战兵威震一时”。
现代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认定岳飞为民族英雄。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也对网络上流传岳飞不再是民族英雄的说法进行了澄清,称岳飞在中国历史上历来被认为是民族英雄,从20世纪50年代后期以来,在中小学的历史教学大纲和教材中,对岳飞的评价都是一贯的,不存在重新定义岳飞是否是“民族英雄”的问题。
争议
杀岳飞者为宋高宗非秦桧
钱穆的《国史大纲》(p.618)认为“高宗决心对内加强统治,而无意于对外恢复”,所以“岳飞不得不杀,韩世忠不得不废”。
岳飞统帅全国五分之三兵力后,金人欲立钦宗之子为傀儡,岳飞莽撞请求皇帝早日解决皇位继承人问题,乞请正皇子(后来之宋孝宗)之名,以定民心,沮金人之谋。高宗当时不悦:“握重兵于外,此事非卿所当预也”。《帝国政界往事》提出观点,认为下令杀岳飞者其实是高宗赵构,岳飞触犯了皇家最大的忌讳:手握重兵的武将对皇位继承感兴趣,令皇帝相信他野心太大,遂起杀心。此外,《中国人的历史误读》认为岳飞主张“迎请二帝还朝”,威胁到赵构的地位,才是他被杀的原因。其实古人早认为是高宗下令。脱脱等于《宋史·岳飞传》论曰:“高宗忍自弃其中原,故忍杀飞。”
满江红作词者
岳飞之孙岳珂所编《金佗粹编·家集》中没有收录满江红一词,被现代部分学者怀疑是伪作或托名之作,引发正反辩证。
主要成就
诗词
如同很多中国古代的将领和政治家一样,岳飞也以文才传世。其以词为人熟知,却仅传世三首,诗亦传世不多。如:《满江红》、《小重山》。
除诗词外,据说有岳武穆兵书,有岳家拳,岳家枪传世。且被心意六合拳/形意拳/金鹰拳尊为祖师。
岳飞的书法令人称道,著名的“还我河山”草书四字匾额气势磅礴。